各系、各班级:
自我院全面启动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工作制度以来,各系按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要求,积极调动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取得较好成效。疫情期间,在学院心理健康工作组的领导下,在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指导下,涌现出不少优秀心理委员为班级心理健康普及、为同学心理困惑疏导、为构建更为积极健康的班级氛围做贡献。为进一步在心理委员队伍建设中总结经验,树榜样、立典型,广泛传播优秀心理委员的先进事迹和优秀案例,有效促进我院心理委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院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具体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9年9月-2020年7月在任的17级、18级、19级班级心理委员
二、参评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院、系、班组织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培训等。努力履行大学生应尽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
2、担任各级心理委员任职至少一年,通过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MOOC学习认证,并取得相应证书(大二、大三心理委员申报时不作此要求)。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没有挂科补考情况(含选修课)。
4、善于沟通,生活态度积极,工作作风正派,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有为广大同学服务的热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具有较高的威信。
5、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面向广大同学积极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在疫情期间,创新工作方法,构建健康积极班级氛围。
6、能及时发现存在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同学,关心关爱同学,为他们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能有效识别危机情况,并与辅导员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认真完成辅导员布置的相关工作,配合学院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系级评选
(1)6月19日前心理委员根据评选条件,本人填写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附件1)、心理委员工作总结(word版本,且不少于800字),连同获奖及参与活动、培训等其它相关支撑材料向所在系递交申请。
(2)6月24日前各系依据评审条件自行评审,并于6月24日将系评审结果报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各系推荐院级优秀心理委员需填写系推荐表(附件2),且推荐名额不超过本系心理委员总数的20%。
(二)院级评选
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将组织专兼职心理咨询师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委将根据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标准对各系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集体评议,最终评选出20名院级优秀心理委员。
(三)表彰奖励
1、最终评选结果将于6月29日在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网页进行公示,获奖心理委员将授予学院“优秀心理委员”称号,颁发证书。
2、在一定范围内,对评选出的“优秀心理委员”个人事迹进行宣传。
3、学院将推荐3名院级优秀心理委员参加2020年11月即将举办的第三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
三、参评材料与报送方式
各系推荐的优秀心理委员需将个人工作总结电子版、系推荐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资料汇总成文件夹,以被推荐人姓名命名,连同系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于6月24日发至心理健康班班长处3220164294@qq.com。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待返校后交至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如有虚假材料,将取消其评定结果。
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
2020.6.16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