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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心理咨询师工作职责

发布人:王霞 发布日期:2018-03-21 浏览次数:

1.恪守《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心理咨询工作管理规范》,热爱心理咨询工作,愿意陪伴学生健康成长。

2.遵循“尊重理解、真诚信任、支持鼓励、助人自助”的心理咨询原则,认真做好个体心理咨询工作,做出评估诊断,商定咨询方案,并完成咨询记录。  

3.危机干预。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果发现来访者有危害其自身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师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协助处理学生偏常心理、行为事件。

4.对自己能力范围外的个案,应及时做好转介工作,并填写转介单。 

5.根据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工作安排,做好新生心理约谈工作,对需要咨询或危机干预的同学,做好咨询预约及干预反馈工作,并填写约谈记录表和约谈小结。  

6.努力提高专业技能,为学生提供多种形式的专业心理服务,如,团体辅导,心理沙龙,专题讲座等,并提交详细活动方案。

7.按心理测验规范,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测评服务,科学、客观地看待测验结果,并对学生做出规范解释。

8.保持自身情绪的稳定与身心健康,在自身处于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避免接待来访者。

9.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安排的案例研讨、技能交流与学习等活动。

10.每年至少接受10个学时的专业知识学习,如参加行业交流会或心理咨询技能培训,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咨询技能和专业服务水平。 

11.完成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临时安排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