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心理委员工作职责
发布人:王霞
发布日期:201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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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班级成立由心理委员带头,班委、寝室长共同组成的心理健康小组;
2.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组织的心理委员培训、协助中心组织“阳光心灵 ”专题系列活动和新生心理测评工作;
3.在班级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和宣传活动;
4.关注”五特“(家庭特困、体质特弱、心理特异、人际特冷、适应特慢)学生,发现有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立刻向辅导员报告;
5.遵循保密原则,不得随意泄露同学的隐私,维护同学的合法权利;
6.认真完成中心交予的各项任务。
7.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学习,提升自身心理健康水平。